请问老人口头说的话在法律面前有效吗?如果老人没有留遗嘱有儿女房子真的分配?
2021-01-01 13:54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,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。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危急情况消除后,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 若老人未立遗嘱或者遗赠,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,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、配偶、子女,可均等分割也可协商进行分割。
2021-01-05 18:59北京继承律师-北京房产继承纠纷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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